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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通知
2022-06-09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要求,我校将开展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项目。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我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备案名额为15门。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申报课程应已取得校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其中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或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优秀课程优先推荐),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校按要求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

凡已取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教师不再推荐。

(二)教学研究项目

我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推荐备案名额为10项。

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我校推荐备案名额为2个。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其他要求

1.申报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2.各学院限报示范课程3门、教学研究项目2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项。

3.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和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不可兼报,每人限报一项,参与限2项。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进行校内公示后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备案审核,并经公示等相应程序后正式发文立项。

6月21日前由申报教师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书》(附件2),并登录“宁波大学课程思政网站”(//nbukcsz.mh.chaoxing.com)上传相应申报材料进行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3日零时准时关闭)。各位老师发送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公共卫生学院发送至教务秘书汪霞玺邮箱([email protected]),基础医学院发送至教务秘书吕莉邮箱([email protected]),附属医院发送至周密(zhoumi3@bctuijian.com)。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

2.《2022年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和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3.《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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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2-06-09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要求,我校将开展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项目。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我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备案名额为15门。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申报课程应已取得校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其中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或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优秀课程优先推荐),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校按要求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

凡已取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教师不再推荐。

(二)教学研究项目

我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推荐备案名额为10项。

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我校推荐备案名额为2个。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其他要求

1.申报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2.各学院限报示范课程3门、教学研究项目2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项。

3.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和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不可兼报,每人限报一项,参与限2项。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进行校内公示后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备案审核,并经公示等相应程序后正式发文立项。

6月21日前由申报教师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书》(附件2),并登录“宁波大学课程思政网站”(//nbukcsz.mh.chaoxing.com)上传相应申报材料进行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3日零时准时关闭)。各位老师发送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公共卫生学院发送至教务秘书汪霞玺邮箱([email protected]),基础医学院发送至教务秘书吕莉邮箱([email protected]),附属医院发送至周密(zhoumi3@bctuijian.com)。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

2.《2022年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和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3.《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8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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