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和《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宁大政〔2017〕108号)的文件精神,现对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开展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报名参加第十五批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之前数批报名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但未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教师。
二、考核安排:
1.2022年6月17日前青年教师做好"培养日志"、"培训学时"、培养总结等材料,交至至真小楼101办公室。由于今年特殊情况,教学能力测评采取提交教学视频的形式。请各位参加考核的青年老师摄录10分钟教学视频,视频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6月24日前学院完成材料审核,给出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考核意见与结果,由发展部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并填写助讲考核汇总表(见附件)送交教发中心,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3.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初,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教学能力测评。
4.2022年7月中旬前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公布第十五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结果。
有关考核表格请在"宁大青年教师助讲培养"QQ群:111461251群文件下载"2022上半年青年教师助讲考核表格",材料准备请参阅群文件中"示范样本"与"有问题样本",尽可能一次性做好材料,避免返工耽误考核。
三、注意事项
1.第十五批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按照第十五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考核,十五批之前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按照原来的方式考核。
2.由于目前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上机考试尚未完全恢复正常,本次考核教师教育理论培训模块每过一门计16学时。
3.每个模块都有学时上限,部分模块有最低学时要求,请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学时。
4.培养日志需手写,最低不少于10次。
5.本次教学能力测评采取视频教学形式,录制教学视频时请注意模拟正常的课堂授课形式,不要用钉钉等在线教学形式,要包含完整的教学过程,有导入语、结束语、PPT、板书等,讲课过程中有互动,体现教学的基本环节。视频针对本次考核单独录制,不能用之前录过的视频,视频时长为10分钟,误差控制在1分钟内。
6.学时不够144的青年教师不能参加考核。第十五批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学时满144但分模块学时达不到十五批培养方案要求的也不能参加考核。请各学院对照十五批培养方案仔细审核助讲培养考核材料,避免返工耽误考核。
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医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