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宁波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的通知》,现组织开展宁波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类型
1.创新创业通识教育特色示范课程
要求:课程内容主要为创新创业基础理论,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内容主要涵盖:创新创业导论、创新创业计划、团队建设、创业融资、市场调查与创业营销、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法律专题、创业实训模拟等内容。要求面向宁波市智能制造、新材料、跨境电商等重点发展产业,建立具有宁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学资源库或案例数据库。
2.“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
要求: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拓展学生的创新创业视野,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要求建设能够体现宁波特色或者学校、专业特色的“专创融合”教学资源库或案例库。鼓励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3.实践(实训)特色示范课程
要求:结合专业教育,开设有特色、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实训)课程。要求建设能够体现宁波特色或者学校特色的实践(实训)教学资源库或案例数据库。各高校要对现行各类实践、实训项目进行梳理挖掘,有效挖掘社会(校友)资源,聘请行业优秀人才和社会创业成功人士,担任授课教师,强化创新创业协同育人。
二、课程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建设目标重点支持面向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人工智能、柔性电子、深海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以及四大千亿级数字制造业、四大千亿级数字服务业,培育建设宁波市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示范课程,构建产业导向、实践导向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旨在推动更多大学生在宁波创新创业。
2.申报课程在学校已具有相应的课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已探索形成创新课程建设方法路径,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建设,并已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在国家、省级或市级范围内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在行业产业中有较高的服务社会能力。
3.学院可根据建设目标申报课程不多于 3 门,其中创新创业通识教育特色示范课程不多于1 门,“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不多于 2门,建设期为项目立项后起。鼓励已荣获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荣誉称号的课程负责人积极申报。课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参见《宁波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评估验收指标表》(附件 1)。
4.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课程项目负责人,并根据要求组建起具有高度课程建设热情的跨校团队,分工合理,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及做好课程应用管理。鼓励教师联合不同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或者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业的优秀人才组建教学团队。
三、课程申报实施方式
以学院为课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统一申报。学院要重点做好课程团队组建、课程建设内容审核、课程建设过程管理、课程建设经费配套支持等统筹协调工作。
四、课程立项与建设
1.遴选程序。遴选程序包括学院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批准立项、动态管理、课程验收等。
2.经费支持。教育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经确定的立项建设课程给予每门不超过 1 万元的资助经费,学院按规定比例配套建设经费。
3.课程验收。课程建成之后需实施跨校选课,联盟组织专家对课程的内容质量、课程应用效果等进行验收。对于课程实施后影响力大、学生选课率高、应用效果好的,经专家认定可给予不超过 1 万元的后期资助。
(1)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面向全体有创新创业意愿学生开放,体现“宁波帮”创业精神,教学效果良好,课程学生满意度达 90%;为 3 个及以上学生竞赛团队或 6 个及以上个人创新创业活动实施提供指导帮助;以课程教育为基础,与宁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宁波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合作共建宁波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并提交基地年度工作计划、建设方案。
(2)“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符合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教学效果良好,课程学生满意度达 90%;递交课程建设总结报告书,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 3 个及以上;以课程教育为基础,与宁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宁波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合作共建宁波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并提交基地年度工作计划、建设方案。
(3)实践(实训)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与企业合作编写具有宁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材一本;以课程教育为基础,与宁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宁波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合作共建宁波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并提交基地年度工作计划、建设方案。
4.使用要求。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课程建成后马上投入使用,在宁波市高校慕课联盟(NBOOC)平台长期开课,免费承担学生线上学习的辅导、考核等课程服务。
五、其它说明
1.请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申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学院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动、严格把关、择优申报,对申报内容进行全面核查,认真规范做好课程的意识形态审核、组织推荐、院内公示等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
3.联盟依托第三方超星技术,构建安全、稳定的硬件运行环境和网络通道,建设具有教、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宁波市高校慕课联盟”共享平台。申报课程教学团队在市级平台进行建设,与国内超星公司合作开发,配备技术人员负责课程建设技术支持和服务。
六、申报方式
请各位老师于 2022 年 7 月15日之前发送申报书(附件 2、3、4)签字扫描件和推荐课程汇总表(附件 5)电子版,公共卫生学院发送至教务秘书汪霞玺邮箱([email protected]),基础医学院发送至教务秘书吕莉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评估验收指标表
2.宁波市创新创业通识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3.宁波市“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4.宁波市实践(实训)特色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5.宁波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推荐汇总表
医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
教务处
20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