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阶段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医学院在学生四年级见习课程结束之后,进入医院完成48+2周(共计50周)临床实习阶段。实习分配之前,学院为特殊有要求的学生提供“自主实习”申请和“市区外教学基地实习”申请,条件请参见《宁波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实习基地分配管理办法》(医政字[2021]51号文件),申请及材料反馈在见习第2学期内完成汇总公示。小班2学期见习课程考试结束后,学院将对其他学生进行教学基地统一分配。
提示:
学院统一抽签分配的教学基地共13家,包括: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余姚阳明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宁波市泌尿肾病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宁波市第六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宁波市第七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906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奉化区人民医院。
自主实习申请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自主实习反馈时间:2022年12月09日前
市区外教学基地实习申请提交时间:2022年12月09日前
教务办联系人:于老师(电话13777128689 / 64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