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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26  
 

各位老师:

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建立更加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优质资源支持学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重点支持方向及推荐数量

本年度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互联网+、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现代农业、数字文创等方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本次申报我校可推荐共12个项目,其中本科项目8个、研究生项目4个。本科生和研究生类项目每个学院及相关单位最多各申报一项。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此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

(一)“四新”建设项目。由企业或行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根据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人才需求,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四新”建设改革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通过课程、系列课程及教材的建设,推动学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

(三)师资培训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由企业组织教师开展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学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企业提供相应的专项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其中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项,师资培训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20万元/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学生主持项目不少于1万元/项。

四、级别认定

按照《宁波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产学合作协作育人项目分省市校三个级,学校立项的项目视约定的经费到校情况或软硬件设备到位情况认定相应的项目级别。

五、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8日前将《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WORD版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合作单位盖章PDF版)、《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稿本科生类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研究生类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一式1份本科生类报送至至真小楼101室;研究生类报送至至真小楼302室。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

3.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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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3-05-26

各位老师:

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建立更加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优质资源支持学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重点支持方向及推荐数量

本年度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互联网+、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现代农业、数字文创等方向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本次申报我校可推荐共12个项目,其中本科项目8个、研究生项目4个。本科生和研究生类项目每个学院及相关单位最多各申报一项。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此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

(一)“四新”建设项目。由企业或行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根据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人才需求,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四新”建设改革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通过课程、系列课程及教材的建设,推动学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

(三)师资培训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由企业组织教师开展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学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企业提供相应的专项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其中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项,师资培训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20万元/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学生主持项目不少于1万元/项。

四、级别认定

按照《宁波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产学合作协作育人项目分省市校三个级,学校立项的项目视约定的经费到校情况或软硬件设备到位情况认定相应的项目级别。

五、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8日前将《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WORD版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合作单位盖章PDF版)、《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稿本科生类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研究生类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一式1份本科生类报送至至真小楼101室;研究生类报送至至真小楼302室。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

3.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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