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学院第七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医政字【2019】11号,附件3:医学院公共服务性任务赋分表)要求,本科临床课程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将遵循先由教师自荐、后按学科系分派二种方式执行。
本学期临床考试,包括临床专业四年级小班13门课程,监考外派至教学所在医院11个考场;预防专业三年级2门课程,监考在宁波大学教室。需要监考教师共147人,自荐报名时间截止9月6日(本周五)16:00前反馈;教务办根据自荐结果统计后将不足数发至学科系,再次由学科系分派,反馈时间另定。
联系人:于冬雁
联系方式:87600756
反馈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临床课程期末考试监考报名表》
附件2:《临床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3:《2019-2020-01临床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4:《2019-2020-02临床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医学院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