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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关于组织申报医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2019-04-12  
 

各位老师: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积累高水平教学成果,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 《医学院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医政字〔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办法

1.本次培育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我院专任教师(临床教师须授课1年以上)申报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立项名额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经费资助为每项5-10 万元,具体资助经费由学院根据评审结果统筹确定。

2. 评审采用双向匿名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由教务办组织。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同行专家评分结果和立项数从高到低确定候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发文立项。

二、申报范围

培育项目须反映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专业建设、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望取得具有创新性与可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申报和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逾期两年仍未通过验收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2. 项目在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上,自动视同通过验收。未获上级获奖,则以项目合同拟定的考核指标进行验收。

四、申报材料

1.《医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评审表》(附件1)(一式5份,学院评审用)。

2.《医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学院存档用)。

3. 请于5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交教务办,并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五、联系人:杨梦洁(至真小楼101室,电话:888756 短号646227

教务办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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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医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9-04-12

各位老师: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积累高水平教学成果,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 《医学院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医政字〔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办法

1.本次培育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我院专任教师(临床教师须授课1年以上)申报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立项名额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经费资助为每项5-10 万元,具体资助经费由学院根据评审结果统筹确定。

2. 评审采用双向匿名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由教务办组织。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同行专家评分结果和立项数从高到低确定候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发文立项。

二、申报范围

培育项目须反映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专业建设、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望取得具有创新性与可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申报和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逾期两年仍未通过验收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2. 项目在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上,自动视同通过验收。未获上级获奖,则以项目合同拟定的考核指标进行验收。

四、申报材料

1.《医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评审表》(附件1)(一式5份,学院评审用)。

2.《医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学院存档用)。

3. 请于5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交教务办,并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五、联系人:杨梦洁(至真小楼101室,电话:888756 短号646227

教务办  

2019410


附件: 医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评审表.doc 医学院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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