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核心课程建设,根据《医学院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医政字〔2016〕13号)文件(附件1)精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
1、核心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资助3万元/门,一般课程建设项目资助2万元/门,建设周期为2年,按年度两次拨付使用。课程建设统一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
2、申报课程一般应为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主干课程,以课程团队形式申报(至少2人及以上,负责人及成员应是实际授课人)。其他申报条件参考附件1说明。
3、课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的改革,课程评价改革,课程整合改革,实践技能改革和创新,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的全英文和双语教学改革等。以上改革必须依托于具体课程。
4、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提交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审核和党政联席会审定,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5、学院将建设医学核心课程库,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将从院级课程库中推荐。同时立项课程和负责人将优先推荐参与上级教改项目、教学奖项和人才工程等的评选。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教师填写《医学院核心课程申报书》一式两份。
2、申报教师填写《医学院核心课程评审表》一式五份。
以上材料(纸质稿)需经学科系主任审核签字(申报书第二页填写要求下方)后,于5月5日前报送教务办,同时电子表格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杨梦洁 电话:888756 短号:646227
附件:
1. 宁波大学医学院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文件)
2. 医学院核心课程申报书
3. 医学院核心课程评审表
教学办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