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考生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7:30 - 8:30
体检地点:宁波市第五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六楼)。
具体要求参见《体检须知》(附件1),体检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用16k纸双面打印;另附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体检。
二、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8:50
报到地点:王长来楼103室
三、报到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必须向报考专业所在招生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4)政审表(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附件3)
(5)同时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面试
1、思想政治面试
时间:5月30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至真小楼206
2、外语测试(含听力、口语测试)
注: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以交谈方式为主,每人不少于5分钟
时间:5月30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王长来楼402室
3、专业面试、综合面试
注:面试时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时间:5月30日下午13:10开始
地点:王长来楼402室
4、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面试成绩/2)×40%
五、录取工作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备注:复试情况全程录像、录音(录像、录音材料刻成光盘后,送交招生工作办公室保存,至少保存至新生入学后)。
附: 博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
1 |
初试成绩 |
300 |
0.6 |
将满分300换算成100 |
2 |
专业与综合面试 |
100 |
0.4 |
不含加试成绩;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自主决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3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
4 |
加试单科成绩(共3门) |
100 |
/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
5 |
体检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6 |
思想政治考核(函调和面试)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3)×60% + (复试成绩/2)×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复试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外语成绩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成绩 |
马宝苗
|
116466110000111
|
62
|
44 |
64 |
170 |
附件1:体检须知
附件2:研究生复试专用体检表
附件3:政审表.doc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