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级同学请关注内网“宁波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主要内容:
二、推荐条件
(一)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具有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1.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交换学生、“2+2”、科技学院2%优秀学生及其他转学学生要求其中一个学年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
2.获得2个及以上创新学分(不含素质学分、技能学分、创业学分);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475分及以上;或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三级统考成绩在8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英语四级统考成绩优秀,或英语专业学生全国专业英语八级统考成绩合格;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二)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全省大学英语三级统考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三、推荐依据与标准
(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依据与标准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生综合评分的排名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综合评分 =(总积点分/所修课程数)× 10 + 创新学分
五、推荐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推荐程序
1. 9月14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宁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表3)。
2. 9月16日前:学院对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根据学生志愿、校内外推荐名额及综合评分排名,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予以推荐,并确定推荐去向和推荐类型。学院填写《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一览表》(附件4),连同学生申请表及相应材料报教务处。
详细内容见下列网址(申请表在此网内下载):
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同学,在9月14日之前将申请表上交教学科研办,进行审核,并自己计算综合评分。逾期不办者视为放弃。
教学科研办
2011.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