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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主任信箱 ENGLISH
本科生教育
转:关于公布宁波大学本科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4-28 吕彤 
 

各位老师:

为做好师生正式返校后本科教学的衔接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科学生返校期间(5月6日-9日),师生自行进行教学准备,暂停课程教学。补课由任课教师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2.5月10日继续线上教学。

3.5月11日起,按照新的课表,通过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实施本学期开课计划。

(二)教学安排

1.根据课程类型采取不同的授课方式:

(1)量大面广(选课人数为60人及以上)且排座率大于60%的课程:选修类理论课程、本科思政课程、专业导论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军事理论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等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必修类课程通过调整教学场地(报告厅、大教室、会议室等)或拆分成小的教学班进行线下教学,否则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2)选课人数少于60人且排座率大于60%的课程:通识课、公共选修类课程尽量线上教学;线下课程根据教室资源,尽量调整到较大的教室。

(3)排座率小于60%的课程,原则上都要过渡到线下教学。

(4)学生返校率低的课程(如留学生的课程)、因疫情老师无法按时返校的课程,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2.前期未开课或延期开课的理论课程,已正常到岗的教师可利用周末或学生空余时间安排补课,并通过教务系统借用教室。

3.尚不能及时到岗又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要提出申请,经学院严格审核和教务处审批后,可推迟至条件具备时再开课并进行课程考核。

4.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返校或不能到教室上课的学生,任课教师要通过线下课程同步录播或额外开展直播或“线上提供学习资料+辅导”等形式做好这些学生的教学和辅导工作。

5.公共体育课、形势与政策、讲座类课程可由开课学院酌情调整教学内容或教学形式。

6.学院可调整本学期受影响的实验实践类课程的教学计划,可利用周末或晚上课余时间安排补课,实验实践内容可由各专业酌情整合或调整,确保所有实验实践类课程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部分量大面广的基础实验课程,由开课学院和教务处重新排课。原计划安排校外社会实践的课程,开学以后原则上取消校外集中实践,建议通过线上调研、校内小范围研讨等形式开展。

(三)错时上下课安排

1.本部1、2、3号教学楼和西区按照校历时间上下课;

2.本部5、6、8号教学楼按单双楼层错时上下课,错时打铃,具体如下表:

楼层

节次

单层

双层

一、二节

08:00 — 09:30

08:00 — 09:35

三、四节

10:00 — 11:35

10:15 — 11:50

五、六节

13:00 — 14:30

13:00 — 14:35

七、八节

15:00 — 16:35

15:15 — 16:45

九、十节

18:30 — 20:00

18:30 — 20:05

注:根据上述时间安排,两节课只有90分钟的,教师可利用课间休息补课。

3.梅山校区错时上下课时间安排如下:

楼层

节次

1-3层

4-5层

一、二节

08:30 — 10:00

08:30 — 10:05

三、四节

10:10 — 11:45

10:25 — 12:00

五、六节

13:00 — 14:30

13:00 — 14:35

七、八节

14:45 —16:20

14:50 —16:25

九、十节

18:00 —19:40

18:00 —19:45

4.植物园校区2、3号教学楼按照校历时间上下课,1号教学楼按本部5、6、8号教学楼方案错时上下课。

(四)课程考核安排

1.上学期课程的补考原则上由学院组织安排。任课教师可调整补考方式,尽量采取大型作业、小论文、面试、线上等灵活多样的补考方式。专业课程、补考人数少的课程由学院自行安排补考时间和地点;跨学院课程、补考人数多且不适合采取以上考核方式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各学院应将本学院安排的补考课程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通知到每一位补考学生;并注意保存补考相关资料、成绩评定依据等;成绩登录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3.本学期的期末结课考核根据校历如期进行。

4.学期内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部分专业课程,可在暑期第1-2周完成补课后由学院组织结课考核。

5.受疫情影响无法返校按时参加补考或期末考核的同学(含留学生),可向开课学院申请延期补考或期末缓考;涉及到预计毕业的同学(含留学生),开课学院应根据学生学业完成情况,采取恰当的考核方式,避免学生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毕业。

(五)毕业生工作安排

1.毕业实习

有毕业实习任务的学生按照所在学院调整优化后的实习计划开展实习工作。师范专业毕业班学生可根据相应区市中小学各学段开学时间、校园开放情况灵活安排线上或线下教育实习。各学院要掌握自主实习学生的去处,并安排指导教师严格监督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和学生的健康状况。原则上本学期不延长实习时间。

2.毕业设计(论文)

教师利用“宁波大学毕业论文系统” 指导学生按时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答辩或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视频答辩。对于需在实验室或通过现场调研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指导学生调整研究内容。

3.毕业和学位审核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春季第二批的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与6月份毕业生同时进行。

(2)7月份的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照常进行。

(3)根据需要可在暑期增加一次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

(六)教学保障与防控措施

1.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须保证学生线上听课的有线网络畅通,并提醒学生利用学校的wifi、手机通讯套餐等解决线上听课流量问题。

2.各学院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教室和专业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来保障线下教学的教学场地。

3.体育学院应针对公共体育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做好相关预案。

4.各学院在调整教室时尽可能借用稍大一些的教室,并保持教室通风。

5.各学院要摸清自主实习学生的具体行程,并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

6.为降低感染风险,同一行政班的同学上课时尽量集中就坐。开启课堂教学监控,没有课堂监控的,要求学生同一课程尽量固定座位,由教师上课前拍照,以方便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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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彤发布时间:2020-04-28

各位老师:

为做好师生正式返校后本科教学的衔接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科学生返校期间(5月6日-9日),师生自行进行教学准备,暂停课程教学。补课由任课教师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2.5月10日继续线上教学。

3.5月11日起,按照新的课表,通过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实施本学期开课计划。

(二)教学安排

1.根据课程类型采取不同的授课方式:

(1)量大面广(选课人数为60人及以上)且排座率大于60%的课程:选修类理论课程、本科思政课程、专业导论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军事理论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等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必修类课程通过调整教学场地(报告厅、大教室、会议室等)或拆分成小的教学班进行线下教学,否则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2)选课人数少于60人且排座率大于60%的课程:通识课、公共选修类课程尽量线上教学;线下课程根据教室资源,尽量调整到较大的教室。

(3)排座率小于60%的课程,原则上都要过渡到线下教学。

(4)学生返校率低的课程(如留学生的课程)、因疫情老师无法按时返校的课程,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2.前期未开课或延期开课的理论课程,已正常到岗的教师可利用周末或学生空余时间安排补课,并通过教务系统借用教室。

3.尚不能及时到岗又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要提出申请,经学院严格审核和教务处审批后,可推迟至条件具备时再开课并进行课程考核。

4.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返校或不能到教室上课的学生,任课教师要通过线下课程同步录播或额外开展直播或“线上提供学习资料+辅导”等形式做好这些学生的教学和辅导工作。

5.公共体育课、形势与政策、讲座类课程可由开课学院酌情调整教学内容或教学形式。

6.学院可调整本学期受影响的实验实践类课程的教学计划,可利用周末或晚上课余时间安排补课,实验实践内容可由各专业酌情整合或调整,确保所有实验实践类课程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部分量大面广的基础实验课程,由开课学院和教务处重新排课。原计划安排校外社会实践的课程,开学以后原则上取消校外集中实践,建议通过线上调研、校内小范围研讨等形式开展。

(三)错时上下课安排

1.本部1、2、3号教学楼和西区按照校历时间上下课;

2.本部5、6、8号教学楼按单双楼层错时上下课,错时打铃,具体如下表:

楼层

节次

单层

双层

一、二节

08:00 — 09:30

08:00 — 09:35

三、四节

10:00 — 11:35

10:15 — 11:50

五、六节

13:00 — 14:30

13:00 — 14:35

七、八节

15:00 — 16:35

15:15 — 16:45

九、十节

18:30 — 20:00

18:30 — 20:05

注:根据上述时间安排,两节课只有90分钟的,教师可利用课间休息补课。

3.梅山校区错时上下课时间安排如下:

楼层

节次

1-3层

4-5层

一、二节

08:30 — 10:00

08:30 — 10:05

三、四节

10:10 — 11:45

10:25 — 12:00

五、六节

13:00 — 14:30

13:00 — 14:35

七、八节

14:45 —16:20

14:50 —16:25

九、十节

18:00 —19:40

18:00 —19:45

4.植物园校区2、3号教学楼按照校历时间上下课,1号教学楼按本部5、6、8号教学楼方案错时上下课。

(四)课程考核安排

1.上学期课程的补考原则上由学院组织安排。任课教师可调整补考方式,尽量采取大型作业、小论文、面试、线上等灵活多样的补考方式。专业课程、补考人数少的课程由学院自行安排补考时间和地点;跨学院课程、补考人数多且不适合采取以上考核方式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各学院应将本学院安排的补考课程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通知到每一位补考学生;并注意保存补考相关资料、成绩评定依据等;成绩登录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3.本学期的期末结课考核根据校历如期进行。

4.学期内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部分专业课程,可在暑期第1-2周完成补课后由学院组织结课考核。

5.受疫情影响无法返校按时参加补考或期末考核的同学(含留学生),可向开课学院申请延期补考或期末缓考;涉及到预计毕业的同学(含留学生),开课学院应根据学生学业完成情况,采取恰当的考核方式,避免学生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毕业。

(五)毕业生工作安排

1.毕业实习

有毕业实习任务的学生按照所在学院调整优化后的实习计划开展实习工作。师范专业毕业班学生可根据相应区市中小学各学段开学时间、校园开放情况灵活安排线上或线下教育实习。各学院要掌握自主实习学生的去处,并安排指导教师严格监督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和学生的健康状况。原则上本学期不延长实习时间。

2.毕业设计(论文)

教师利用“宁波大学毕业论文系统” 指导学生按时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答辩或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视频答辩。对于需在实验室或通过现场调研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指导学生调整研究内容。

3.毕业和学位审核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春季第二批的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与6月份毕业生同时进行。

(2)7月份的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照常进行。

(3)根据需要可在暑期增加一次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

(六)教学保障与防控措施

1.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须保证学生线上听课的有线网络畅通,并提醒学生利用学校的wifi、手机通讯套餐等解决线上听课流量问题。

2.各学院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教室和专业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来保障线下教学的教学场地。

3.体育学院应针对公共体育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做好相关预案。

4.各学院在调整教室时尽可能借用稍大一些的教室,并保持教室通风。

5.各学院要摸清自主实习学生的具体行程,并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

6.为降低感染风险,同一行政班的同学上课时尽量集中就坐。开启课堂教学监控,没有课堂监控的,要求学生同一课程尽量固定座位,由教师上课前拍照,以方便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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