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161号)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班级评审小组评议、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获得者8名,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得者24名,现将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全院师生意见,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共3个工作日。
如对获奖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医学院研工办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742
联系地址:至真楼小楼306室
医学院研工办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