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学院《宁波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及二级方向负责人管理办法》(医政字〔2022〕13号)、《宁波大学医学院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管理办法》(医政字〔2022〕14号)文件规定,经导师个人申报,各直属附属医院推荐,学院临床医学学科专家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对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点及二级方向负责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反馈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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