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参加2021届夏季批次毕业答辩的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请注意:
2021届夏季批次学位论文提交的截止时间为4月13日12:00,在此特别强调:大家所提交的论文务必是经导师审核同意的,且提交稿须是经导师审核并签字确认的最终送审稿。请各位同学务必把《宁波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修订版本2021年》(附件1)、《学位论文审核标准》(附件2)等通知文件发送给导师,其中《关于做好医学院2021届夏季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链接为://yxy.bctuijian.com/info/1496/11652.htm,请提醒导师注意各环节时间节点,让导师审阅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内容、格式等)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严把学位论文质量。
导师审核论文及录入学术评语都是登陆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ehall.bctuijian.com,登陆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身份证倒数7到2位。如导师登陆不了系统可查看链接,//uis.bctuijian.com/authserver/help/usermanual.html#PwdReset,也可电话咨询0574-87609434。如有导师账号被锁定等其它问题可咨询用户服务中心热线0574-87609996,如显示尚未开通账号大家可帮导师反馈给我(联系电话:0574-87609593)。导师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查看学生的论文,有问题可退回,学生截止期(4月13日12:00)前都可以覆盖更新。在学院审核环节,不管导师是否在截止期前完成对学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学院将审核通过所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学位申请者。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与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给予导师批评教育外,同时自下一学年起1-2年不予招生:①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评阅中同批次出现2人未通过、或连续两批次均出现未通过的,下一学年不予招生。②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下一学年不予招生;影响恶劣的,自下一学年起2年内不予招生。③在校级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该导师下一学年不予招生;在省级及以上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该导师自下一学年起2年内不予招生。
请相关研究生导师及学生密切关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把握好工作进度,按计划及时完成和报送相关材料,以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此通知!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4月12日